最近网上流传着一条消息:一万元公积金一年贬值268元! 此消息一出,缴存了公积金但没有买房的人焦虑了,难道要任凭公积金贬值吗?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公积金躺在账面上却束手无策吗?在什么情况下能将公积金取出来物尽其用呢?带着疑问,房融咨询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具体规定是这样的:租房合同要在有效期内到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备案后半年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提出提取申请的人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广州行政区域内。 需要的材料包括: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户口迁出广州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这种情况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下材料: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当然,如果是出国定居,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取公积金 离休和退休之后提取公积金,可以将其作为养老金,提取时需要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失业或者下岗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 遇到失业或者下岗是一件不幸的事,此时,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应急。要求是: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