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7月19日结束。从 7月1日起,乌鲁木齐将开始执行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标准。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140元,同比上调180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0930元,同比上调1080元。 根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30号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凡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在职职工,其缴存基数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1140元计算。执行缴存比例为5%的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金额最低下限合计为114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201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上限金额为10930元。执行12%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金额最高上限合计为2624元,部分执行6%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金额最高上限合计为1312元。 根据规定,乌鲁木齐各单位将严格执行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下限)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上限)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不予调整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 据了解 ,新参加工作和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提高缴存比例对于市民来说,潜在的好处就是减轻市民的月供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