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个人小额消费信用贷款,是本行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客户提供本行认可的信用保证保险方式,为客户提供的一种融资便利产品。 二:贷款对象】 有个人消费支出贷款需求的个人,如家庭临时周转性资金、购置耐用消费品、旅游、家庭成员教育、医疗保健和家居装修等。 三:贷款条件 1、借款人要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效居住身份包括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有合法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 5、能提供完备、合法的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6、已经或将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新苏卡; 7、同意投保信用保证保险;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实际消费总金额,且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和;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即保单的到期日; 3、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规定利率执行。 五:申请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配偶); 2、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个人收入证明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贷款人认可的工资单,水、电费交费证明,代发工资卡对帐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4、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 5、借款申请书; 6、用途证明; 7、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保单原件; 8、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六:还款方式 一般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