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我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面向市场销售的商业性用房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年检合格,且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贷款用途】 用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商业性用房开发建设。 四.【贷款额度】 某项目开发贷款需求额度 = 经审查核实的项目投资总额 — 项目资本金 — 来源可靠的、借款人计划筹集的其他资金。 五.【贷款期限】 一般为1-3年(含),具体根据项目建设期限的长短、我行贷款到位时间计划、资金回笼情况与借款人协商后合理确定。 六.【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南充市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市场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风险溢价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标准。 七.【还本付息方式】 实行按月结息付息方式,开发贷款的收回要与项目销售进度相匹配。同时根据项目类型落实来源可靠的还款资金、制定分期还款计划。 八.【贷款担保】 可采取资产抵押或动产(权利)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可任选其一,也可采取组合担保方式。 九.【客户申请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决议资料: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借款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借款申请人基本材料:如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证)、基本账户开户登记证、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等。 3.信贷业务资料:需提供与贷款用途相关的开发项目资料,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 4.担保材料:包括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抵(质)押物租赁合同及价值评估报告,以及第三方同意抵押(质押)担保的决议原件及担保人负责人签字样本。 5.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情况,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与支付 5.贷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