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国内信用证是指我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内受益人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付款承诺。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国内所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国内贸易并以人民币结算的企业。申请人必须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信用证款项的能力。 三.【产品用途】 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结算,开立国内信用证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四.【产品额度】 开立每笔信用证要求客户交纳原则上不得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五.【开证期限】 国内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为开证日后1年,远期信用证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六.【开证费率】 我行开立国内信用证应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我行为客户开立国内信用证,应按开证金额的1.5 ermil;收取开证手续费(最少不低于100元)及开证邮电费,涉及敞口开证的,还应根据授信业务市场定价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敞口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客户收取不低于1%的开证担保费。 七.【开证担保】 开立国内信用证必须落实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金、抵押、质押、保证。 八.【客户申请资料】 1.《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 2.《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3.开证申请人相关证件资料、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 4.信用证项下的基础交易合同正本和副本; 5.如需提供担保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或保证人的有关情况及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说明。 九.【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开立信用证 5.信用证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