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定义】 进口押汇是指我行应开证申请人或代收付款人要求,与其达成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我行所有的协议后,我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拥有进口业务经营权的法人实体。 三.【融资用途】 用于进口商进口商品所需的短期资金周转。 四.【融资额度】 最高融资额度不超过进口项下付款金额。 五.【融资期限】 进口押汇的期限自每笔对外付款日起至押汇归还日止,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六.【融资利率】 进口押汇利率本币按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外币根据国内外市场行情在LIBOR同档次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 七.【还本付息方式】 实行利随本清计息方式。 八.【融资担保】 以信托收据项下的单据及其所代表的货物提供担保,必要时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方式。 九.【客户申请资料】 1.申请押汇资料: (1)进口押汇申请书; (2)信托收据; (3)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授信业务资料: 进口押汇实行授信额度管理,授信资料按我行人民币流动资金授信要求提供。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客户申请 2.客户经理调查评价 3.银行审查审批 4.融资款发放与支付 5.融资款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