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解决借款人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短期内、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信用贷款。 一、申请人条件: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 三、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规定的其他资料。 2.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